「這好像也是我天性的一個部分了,我長大後的人際關係彷彿重複這個模式。不懂得人家對你哪些東西是合理的,哪些東西是不合理的,委屈、挨罵或是不舒服,總是沈默。
久久以後人家都覺得這個互動成形了,很自然了,我卻站起來,決裂走開。」–李維菁《老派約會之必要》
前陣子和小狐狸聊到網誌上的上一篇文章突然想起了這件事。
時隔一年,為了不再糾結與拉扯便重新找起了諮商。即使有了先前的經驗,曉得要遇見一位適合自己的諮商師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以及些許運氣,但沒預料到的卻是少得可憐的南部諮商資源,加之自己不便外出的因素,我最後選了一位自稱能進行網路諮商的心理師(註)。
第一次晤談後我自認沒有達成預期的效果,即使這幾年下來我總該學會的是去相信自己的直覺、尊重自己認為異樣的感受,我還是與對方敲了第二次的晤談時間。
但基本上,那一天我只是在晤談過程中重複的確認自己與諮商師在談話上的頻率無法相和、自己沒有辦法將自己的信任給她。
很遺憾緣分無法繼續,於是我寫信告知對方晤談需要在此終止。
我記得的,並且記得很清楚。晤談之中我一點不耐煩都沒有表露出來,用著像在面試般的笑容盡可能的詳細回答她所提出的、那些我已然滾瓜爛熟的問題。
在晤談時間結束前,她像個無辜的小女孩,微微睜大眼、嘴角扯出了友好,或者說討好,的微笑問我:「都還好嗎?」
我笑著回:「還好啊。」
「都還好齁?」被抬高的雙眉、微睜的大眼,友善且小心翼翼的表情。
「對啊,都還好。」
但比起小心翼翼,我或許更需要真心誠意。
臉上的微笑在關掉鏡頭前幾秒便被我卸了下來。說實話,我並不介意對方發現我的笑容是假裝的,甚至萬分期待希望她能注意到這個細節。我沒有真正的快樂,如果沒有注意到當然也不是他的問題,但如果注意到了,那麼我才會認為她足夠細心。
心理師不是神,他們仰賴個案的告知才能曉得對方的過去、背景及心裡的感受。
他們需要個案誠實的去面對自己的內心,這也是每個個案所需做的功課,去相信心理師、去找到真實的自己。
但假使,我的意思是,假使每個個案都能在一開始就這麼做,那麼或許心理師也不會是個專業的職業。
看穿,或者透過各種行為、小動作去判斷對方的想法、情感、思緒。對我而言,這便是我所期待、我想找的心理師所該具有的能力。或者說,一小時兩千上下的費用所該換到的價值。
結束後我寫了一封長長的信解釋了自己的感受與想法,並且決定諮商就停在這裡。
當晚凌晨四點,她寄回了封更長、語氣更重的一封信。信末她說,她不曉得為什麼明明與我談得好好的,在結束前還是笑笑的,一轉頭卻是寫信告知她我要結束諮商。
信件很長很長,撐著乾澀的眼睛就著微弱的燈光看,心裡像是被扎了很多針。
「我很困惑不解的是,在晤談時,是什麼原因讓妳有困難表達自己的感受和當下的思緒?特別是你呈現的面部表情,非常地平靜、甚至常微笑。」
「倘若你和一個男生交往,你為他做菜、幫他準備生活用品,然後你問他是否菜好吃、或用品好用與否,以便你可以為他調整口味、改善作法或更換用品,但他都笑著說好吃、好用、所以妳相信了他的回應,但一週後他突然傳訊和你提分手,因為他覺得菜並不合他的口味、用品也不好用,所以他要結束你們的關係,表示感到遺憾……..不知在這樣的情境下,妳可能會有的思緒會有哪些呢……..?」
讀到信末,她寫道:
「祝你日後能克服面對面表達感受的困難。」
我想起過去幾段戀情在最後總是如此,自以為是的希望自己能夠最大化的體貼他人,或者自以為是地吞下委屈就只為了不要傷害到對方的感受,於是隱藏了自己的真實想法,戀人難以察覺我真實的所思所欲,相處模式就這麼的被定了下來。
那些為我所不適應的習慣往往因為我未曾為自己發聲而被納入了日復一日的相處模式中。
對方沒有意識到我因為不適而越離感情越來越遠。我即使在一開始便發現了錯誤,卻因為懦弱而選擇不說,直到不適感達到了自己的臨界值,最後如若不是朝著對方爆炸那就是自己一語不發的離去。
或許也就是這樣,我的感情總是命短。
註:
事實上,台灣雖然在去年底開放了通訊諮商,允許心理師能透過通訊方式替個案進行心理治療,但仍然有些嚴格的規定,基本上如果要濃縮成一句話的話大概是:在個案成年的前提下,需由合格的單位向衛生局申請過後,並且心理師需於合格場地才可以稱為「心理治療」或「心理諮商」。
然而,因為法律只規範到這兩個名詞,因此當不符合以上條件的話,只要避開諮商或治療而以諮詢等其他的字眼替代便可以規避掉違法的問題(參考資料:「網路心理諮商」終於合法上線啦!有哪些新規定?)。
文中我所寫的這位心理師雖然有執照,但由於我是透過ptt找到她的,因此她並沒有透過「她所職業的單位向衛生局申請」,在晤談的過程中她亦沒有「在合格的場地」而僅僅只是待在自家的客廳或房間裡與我進行晤談。
對方並沒有違法,因為雖然她曾於ptt上寫自己有在進行「網路諮商」,而當我聯繫她時所要詢問的服務項目亦是「網路諮商」,不過在晤談前她曾傳過一份「知後同意書」請我簽名,而當時我並沒有注意到同意書上的用詞巧妙地使用「諮詢」而非法規所能管的「諮商」二字。
不過諮商中最重要的信任二字卻已經在這個細節中被打破了,這也是為什麼我無法繼續和對方進行下去的主因。
當時結束諮商時就有打算要試著寫一篇小小的文章,原本是希望能讓有預計想進行網路諮商的人們至少未來在查找通訊諮商相關資料時能有一點頭緒,沒想到拖了一個多月還是不曉得該如何動筆,畢竟關鍵評論網的資料就已經很充足了,最後索性在將近一個月之後就將其附註在呢喃文末 XD
若不嘗試豁出去打開心屝的話,對大家都沒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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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同意
讚讚
我们是同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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