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寫|水煮蛋

我媽為了省麻煩,會一次煮個五六顆冰入冰箱,讓我們餓了就剝來吃。於是水煮蛋成了家裡的常備食物。

我們對於食物並不是那麼講究,該如何入口、該如何搭配都看個人喜好。她沒罵過我為什麼吃巧克力時喜歡偷偷挖一匙肉鬆送到嘴裡,也從不覺得鍋燒麵裡沒有沙茶醬就是不正統。

印象中,我總覺得她對食物唯一的堅持大概就只有一條:吃水煮蛋必定得配點東西,例如鹽巴。

不沾鹽就吃蛋的話,她是會生氣的。然而我就是討厭這麼吃蛋。

我討厭喝水,因為水是明明有味道卻要裝成沒有味道的東西。而我討厭沾鹽的水煮蛋,則是因為明明沒味道卻要裝得有味道。

我似乎從小就厭惡一切表裡不一的東西。

幸好,在我媽又為了我吃蛋不沾鹽而生氣的那天,我爸終於看不下去。

他鑽進了廚房拿著兩顆蛋就剝光了殼,倒了點生抽和幾滴醋,再加入一點香油到碗裡。白胖胖的兩球小東西仗著表面光滑又有生抽和醋的潤澤就在碗裡滾著打轉。不知道到底是看不得白煮蛋在碗裡滾的囂張或是為了味道考量,總之我爸愉悅的拿著湯匙把蛋搗得細細碎碎、和醬料拌勻了後遞給我。

「細漢欸時陣,恁阿嬤都安捺用給阮呷。」

我接了過來,看著一碗被搗碎的雞蛋不以為意,只慶幸自己不必再吞下鹽巴蛋,但吃了一口後卻立刻驚奇、從此再也忘不了這碗碎蛋的味道。

這種比單純沾鹽還好吃一百倍的蛋怎麼不早點出現呢?那是當年那小小年紀的我第一次知道什麼是相見恨晚。後來的我時常在肚子餓的時候用一碗這樣伴著生抽和醋與香油的碎蛋來吃。

上了大學,我離開了那個永遠放著水煮蛋的冰箱,時常半夜餓得手足無措卻只能吃包餅乾或者睜眼等天亮衝出宿舍當早餐店的第一個客人。

曾經和室友試著用小鍋子煮白煮蛋,煮了一整盒雞蛋後她們終於找到了不會破裂的方法。

我們小心翼翼的把每顆蛋撥好、切成了四瓣,淋上了醬油和醋,剁碎了中午買麵時厚臉皮跟老闆娘多要的那一小段蔥,點綴似的撒了上去,就盛在ikea的盤子裡,室友嗜辣,於是在盤緣放了點辣椒醬。

白透的蛋白、金橙的蛋黃,綠蔥、紅椒和醬油。那是很開心也很溫暖的一個晚上,我認真的喜歡這種味道,平凡裡的最驚豔。

1則留言 追加

  1. 馨馨 說道:

    個人意見任為這篇分類算在生活。
    (推眼鏡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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